商标就是竞争力 目前对于商标的定义是:生产者、经营者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中,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标志。”商标具有四项权利和四个功能。四项权利是:占有权、使用权、禁止权、处分权。四个功能是:竞争功能、信誉功能、质量功能和价值功能。
商标是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贴近市场的部分。因此,我司提出了“御天下玉之华”、“玉之华”、“Ecoplus ”的三项商标申请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,我司取得了商标注册号。“御天下玉之华”“玉之华”是我司的代表性商品,突出体现了我司自主创新的特点。“Ecoplus ”象征的正是我司一直强调和秉承的绿色环保办公理念。
成功取得商标,为我司维护设计权益与品牌尊严提供了法律保障。今后直线端如有发现冒用或盗用以上商标的侵权行为,可采取法律途径,及时维护我司商标的合法权益!欢迎监督举报,举报热线:021-59161010*725。